who we are
我們的起點
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身障童盟)於 2018 年經內政部立案成立,與身心障礙兒童及家庭同行。
成立起源
成立起源|從一個孩子的遊戲權開始
每一個孩子,都應該擁有玩耍、交朋友、探索世界的權利。
然而,對許多身心障礙兒童而言,這些看似理所當然的童年日常,卻曾經遙不可及。
傳統遊戲場缺乏無障礙與多元使用需求的設計,使用輪椅或有不同身心需求的孩子,往往只能在遊戲場外看著其他孩子奔跑、盪鞦韆、溜滑梯;當環境無法讓他們參與,他們也逐漸從公園、校園與公共生活中「消失」。
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的起點,就來自一位母親與孩子的親身經驗。
2014年前後,身障童盟發起人周淑菁因女兒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縮症,深刻體會身心障礙孩子在公共遊戲空間中所面臨的限制。
當她在網路上看見國外「共融遊戲場」的理念與設計後,開始思考:國外的孩子可以,為什麼台灣的孩子不行?
於是,她從分享共融遊戲場的資訊、向政府反映需求開始,一步一步將身心障礙兒童的「遊戲權」帶入公共討論。
這份倡議逐漸凝聚更多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專業工作者與認同共融理念的夥伴,共同組成「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推動聯盟」,投入共融遊戲場、公民參與及政策倡議。
2016年起,台北市陸續出現共融式遊戲場,身心障礙孩子開始有機會真正進入遊戲空間,與手足、同學及其他孩子一起玩。
這不只是一座遊戲場的改變,更讓社會開始看見:造成障礙的,很多時候不是孩子的身體,而是沒有把每一個人納入考量的環境。
隨著行動持續,我們也更加清楚看見,身心障礙兒童面對的障礙從來不只存在於遊戲場。從融合教育、交通與公共環境,到無障礙廁所、照護需求與參與公共生活的機會,當制度、政策與環境沒有回應孩子的需求,他們所失去的,是與其他孩子平等成長、學習與參與社會的基本權利。
因此,我們決定讓一群家長的聲音,成為一股能持續推動制度改變的力量。
2018年,「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推動聯盟」進一步完成組織化,成立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身障童盟,Disabled Children's Rights Advocacy Alliance in Taiwan, DCRAAT)。
協會於2018年3月19日取得內政部相關核准,並於同年5月29日完成法院法人登記。
我們從遊戲權出發,但不止於遊戲
身障童盟相信,身心障礙兒童不是需要被安排在社會之外、被特別照顧的一群孩子;他們首先是孩子,也是完整的權利主體。
他們有權遊戲、有權受教育、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有權安全地使用公共空間,也有權和所有人一樣,被看見、被理解、被尊重,並平等參與這個社會。
因此,我們持續從身心障礙兒童及家庭的真實經驗出發,監督政府政策、參與制度制定、推動共融環境與社會倡議,努力讓《兒童權利公約》(CRC)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保障的權利,不只是寫在條文裡,而是真正發生在每一個孩子的生活中。
我們期待的,不是一個對身心障礙兒童「比較友善」的社會,而是一個從一開始,就沒有任何孩子被排除在外的社會。
從一座遊戲場開始,我們持續前進。
直到每一個孩子,都能平等參與、自在生活,擁有屬於自己的童年。
我們的使命
讓權利不只存在於公約,而是真正發生在孩子的生活裡
我們致力於促進台灣身心障礙兒童基本人權,從孩子及家庭的真實生活經驗出發,推動政策、制度與社會環境的改變。
我們關注的不只是「提供多少服務」,更在意孩子是否真正享有選擇與參與的權利;不只是環境是否標示「無障礙」,更在意每一個孩子是否真的能夠進入、使用並與他人共同生活。
我們透過政策倡議、公民參與、社會溝通及跨領域合作,持續監督政府落實《兒童權利公約》(CRC)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精神。
我們希望改變的,不是孩子去適應一個充滿障礙的世界,而是讓這個世界從一開始,就能容納每一個孩子。
我們關注的權利
每一個生活場景,都關乎孩子的基本權利
遊戲與休閒權
孩子有權遊戲,也有權與不同能力、不同背景的孩子一起玩。
我們推動共融遊戲環境,倡議公共遊戲空間從規劃、設計到使用,都應納入身心障礙兒童及家庭的真實需求。
融合教育與學習權
每一個孩子都有接受適切教育、與同儕共同學習及參與校園生活的權利。
我們關注融合教育、合理調整、校園無障礙環境,以及身心障礙兒童在教育現場是否真正獲得平等參與的機會。
無障礙與公共參與
從公園、交通、廁所到各類公共設施,一個真正共融的社會,應該讓不同身體與需求的人都能自在使用。
我們倡議的不只是硬體上的「可以進去」,更是完整、安全、有尊嚴地參與公共生活。
表意與參與權
身心障礙兒童不是只能由成人代替發言。
只要提供適合的溝通方式與支持,每一個孩子都應該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感受、需求與選擇,並參與與自己生活相關的決策。
家庭支持與照顧權
兒童權利與家庭支持密不可分。
我們關注身心障礙兒童家庭所面對的照顧壓力、資源落差與制度限制,倡議建立更完整、更有尊嚴,也更能支持家庭生活的社會支持系統。
我們的願景
一個沒有孩子被排除在外的社會
我們期待有一天,「共融」不再是一個需要特別被強調的名詞。
公園在設計之初,就想到不同能力的孩子;學校在安排課程時,就相信每一個孩子都能參與;政策在制定之前,就願意傾聽兒童及家庭的聲音;而社會看見身心障礙兒童時,不再先看見限制,而是看見一個正在成長、探索世界、有想法也有選擇的孩子。
我們所追求的,不是一個對身心障礙兒童「比較友善」的社會。
而是一個從制度、環境到文化,都真正承認每一個孩子平等權利的社會。
讓每一個孩子都能被看見、被傾聽、被尊重; 能夠一起玩、一起學習、一起生活。
這就是我們持續倡議的理由。
重要里程碑
2014|從共融遊戲倡議開始 由身心障礙兒童家庭的實際生活經驗出發,開始關注兒童遊戲權與共融遊戲環境,並向社會及政府倡議。
2015–2016|家長與夥伴持續串聯 透過公民參與、政策溝通與公共倡議,讓更多人開始認識身心障礙兒童的遊戲權,以及共融遊戲場的重要性。
2016起|共融遊戲環境逐步受到重視 台灣各地陸續開始推動共融式遊戲空間,身心障礙兒童參與公共遊戲的需求,也逐漸進入政策與社會討論。
2018|正式成立協會 由倡議行動進一步組織化,成立「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持續將關注範圍從遊戲權拓展至教育、無障礙、社會參與、表意及各項身心障礙兒童基本權利。
持續至今|從改變一座遊戲場,到改變整個社會 我們持續與孩子、家庭、政府、專業工作者及社會大眾對話,推動制度及環境改變,讓身心障礙兒童真正成為公共政策與社會生活中的參與者。
倡議目標
讓每一個身心障礙兒童,都能平等參與、自由選擇、有尊嚴地生活
我們相信,身心障礙兒童首先是孩子,也是擁有完整權利的主體。
孩子所面對的限制,不應被單純歸因於個人的身心狀況。當環境無法進入、制度缺乏彈性、教育排除差異、公共政策沒有聽見孩子的聲音,真正需要被改變的,是環境、制度與社會看待障礙的方式。
因此,我們以《兒童權利公約》(CRC)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精神為基礎,從身心障礙兒童及家庭的真實生活經驗出發,持續推動以下倡議目標:
一、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平等權利
身心障礙不應成為孩子被排除、被限制或受到差別待遇的理由。
我們倡議政府與社會在政策、教育、公共服務及生活環境中落實平等與不歧視原則,提供必要的合理調整與支持,讓每一個孩子都能享有與其他兒童同等的權利與機會。
二、推動真正的共融與無障礙環境
我們期待的無障礙,不只是「能不能進去」,而是孩子能否真正使用、參與,並與他人一起生活。
從遊戲場、校園、交通、公共設施到社區生活,我們持續倡議以多元需求為起點的共融設計,讓不同能力與身心狀況的孩子,都能自在、安全且有尊嚴地參與公共生活。
三、落實融合教育與平等學習機會
每一個孩子都有學習、交朋友及參與校園生活的權利。
我們倡議教育體系提供適切支持與合理調整,改善校園中的環境、制度與態度障礙,讓身心障礙兒童不是僅僅「進入」一般教育環境,而是真正成為班級與校園的一份子。
四、讓孩子的聲音進入公共決策
與孩子有關的事情,不應只有成人替孩子決定。
我們倡議尊重身心障礙兒童的表意與參與權,依照不同孩子的年齡、能力與溝通需求,提供適當的支持與表達方式,讓他們有機會說出自己的想法、需求與選擇。
我們也期待在政策與公共空間的規劃過程中,真正納入兒童及家庭的使用經驗,而不是等到制度完成之後,才要求孩子去適應。
五、建立支持兒童與家庭的制度
孩子的權利能否被實現,與家庭所獲得的支持密不可分。
我們關注照顧、教育、醫療、交通、輔具、社會福利及社區支持等制度是否能回應家庭的實際需要,並倡議建立更完整、可近且具有選擇性的支持體系。
我們期待家庭不必因為孩子的障礙而孤軍奮戰,也不必為了取得基本權利,不斷在不同制度之間奔走與證明需求。
六、推動制度改變,讓權利真正落實
倡議不只是讓更多人「知道」身心障礙兒童的處境,更重要的是促成實際改變。
我們透過政策參與、法規檢視、公共議題倡議、社會溝通與跨領域合作,持續監督政府落實兒童權利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將第一線家庭所遇到的問題帶進制度討論。
我們希望有一天,身心障礙兒童不需要一次又一次為自己的存在與需求爭取例外。
因為一個真正共融的社會,應該從制度設計之初,就為每一個孩子留下位置。
我們倡議的,不是特殊待遇,而是平等的權利; 不是要求孩子適應世界,而是讓世界容得下每一個孩子。
組織願景
打造一個沒有孩子被排除在外的社會
我們期待的未來,是一個不需要特別強調「共融」,因為共融早已成為日常的社會。
在那樣的社會裡,身心障礙兒童不會因為身體、感官、認知、溝通或其他差異,而被限制參與、被迫等待,或只能在一旁觀看。
他們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樣,自由地遊戲、學習、交朋友、探索世界,也能表達自己的想法、做出選擇,參與與自己生活相關的決定。
我們相信,真正的平等,不是要求每一個孩子變得一樣,而是承認每一個孩子本來就不同,並讓制度、環境與社會有能力回應這些差異。
因此,我們期待未來的公共政策,在制定之初就納入身心障礙兒童的需求;公共空間在設計之初,就考慮不同能力與使用方式;教育現場不再把差異視為負擔,而是讓每一個孩子都能成為群體的一份子。
我們也期待,身心障礙兒童不再只是政策中的「服務對象」,而是被真正視為擁有意見、選擇與參與權利的公民。
從替孩子發聲,到讓孩子的聲音被聽見
我們希望有一天,社會不再習慣替身心障礙兒童決定什麼才是「對他最好」,而是願意理解他的表達方式,傾聽他的想法,並提供足夠的支持,讓他能參與自己的生活。
孩子的聲音或許不總是透過語言表達,但每一種表達都值得被理解與尊重。
我們所追求的,不只是替孩子爭取更多資源,而是讓孩子真正擁有決定自己生活的權利。
從個別家庭的困境,走向制度的改變
我們也相信,不應讓每一個家庭都必須靠自己的力量,一次又一次突破制度的限制。
當相同的困境不斷發生,它就不只是某一個家庭的問題,而是制度需要被改變的訊號。
因此,我們期待建立一個能夠主動回應差異、提供支持、消除障礙的社會系統,讓家庭不必為了孩子最基本的教育、遊戲、交通、照顧與社會參與權利,不斷奔走與爭取。
真正進步的制度,不是等到有人被排除之後才提供補救,而是在一開始,就不讓任何人被遺漏。
讓共融成為社會的日常
我們期待有一天——
身心障礙兒童走進公園,不需要先確認自己能不能玩; 進入校園,不需要證明自己適不適合留下; 搭乘交通工具,不需要擔心是否造成別人的麻煩; 表達自己的意見時,也不會因為溝通方式不同而被忽略。
他們可以只是孩子。
可以玩、可以犯錯、可以嘗試、可以選擇,也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生活。
這就是我們所期待的社會。
一個看見差異,卻不因此製造隔離; 提供支持,卻不剝奪選擇; 保障權利,而不是施予善意的社會。
我們相信,當一個社會能夠容納最不同的孩子,也會成為一個讓每一個人都能更自在生活的地方。
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圖
依客戶提供的組織架構圖重繪,保留原文件的節點、連線與顏色層級。
會員大會下設
理事會下設組織
監事會下設組織
歷屆理監事
以下名單依客戶提供的組織架構文件整理。
第一屆任期:107/1/7 至 109/1/6任期:107 年 1 月 7 日 至 109 年 1 月 6 日
理事
理事長
周淑菁
常務理事
陳欣盷
常務理事
梁育瑋
理事
高立名
理事
蔡明昌
理事
林玉鳯
理事
王美琦
理事
洪瑞聲
理事
林錫祥
候補理事
林玉娟
候補理事
林翠蘋
候補理事
王敬雅
監事
常務監事
周淑芬
監事
林倖如
監事
陳玉鳯
候補監事
趙盈慈
顧問
李慶鋒
台北市議會顧問
呂立
台大兒童醫院兒童胸腔加護科主任
洪萬菘
文山特教學復健組組長暨物理治療
胡智坤
文山特教學校職能治療師
秘書處
鄭淑娟
秘書長
陳淑琴
副秘書長暨會計
劉淑慧
出納
第二屆任期:109/1/7 至 112/3/4任期:109 年 1 月 7 日 至 112 年 3 月 4 日
理事
理事長
周淑菁
常務理事
陳欣盷
常務理事
梁育瑋
理事
高立名
理事
蔡明昌
理事
林玉鳯
理事
王美琦
理事
洪瑞聲
理事
林錫祥
候補理事
林玉娟
候補理事
林翠蘋
候補理事
王敬雅
監事
常務監事
周淑芬
監事
林倖如
監事
陳玉鳯
顧問
李慶鋒
台北市議會顧問
呂立
台大兒童醫院兒童胸腔加護科主任
洪萬菘
文山特教學復健組組長暨物理治療
胡智坤
文山特教學校職能治療師
秘書處
鄭淑娟
秘書長
陳淑琴
副秘書長暨會計
劉淑慧
出納
第三屆任期:112/3/5 至 115/3/4任期:112 年 3 月 5 日 至 115 年 3 月 4 日
理事
理事長
鄭淑娟
常務理事
蔡明昌
常務理事
林玉鳯
理事
高立名
理事
林玉娟
理事
黃麗真
理事
欣昀
理事
林錫祥
理事
吳雯玉
候補理事
洪瑞聲
候補理事
王美琦
候補理事
王敬雅
監事
常務監事
周淑芬
監事
翁美如
監事
陳玉鳯
候補監事
林倖如
顧問
李慶鋒
台北市議會顧問
呂立
台大兒童醫院兒童胸腔加護科主任
賴美智
第一社福基金會專業顧問
洪萬菘
文山特教學復健組組長暨物理治療
胡智坤
文山特教學校職能治療師
秘書處
周淑菁
創會理事長暨秘書長
陳淑琴
副秘書長暨會計
劉淑慧
出納
第四屆任期:115/4/18 至 118/4/17任期:115 年 4 月 18 日 至 118 年 4 月 17 日
理事
理事長
劉桂光
常務理事
林惠滿
常務理事
朱美玲
理事
周淑芬
理事
林玉鳳
理事
林玉娟
理事
蔡睿哲
理事
李欣怡
理事
許淑鶯
候補理事
洪瑞聲
候補理事
高立名
候補理事
陳佳昕
候補監事
林倖如
監事
常務監事
陳玉鳳
監事
翁美如
監事
紀力仁
顧問
賴美智
第一社福基金會專業顧問
洪萬菘
文山特教學復健組組長暨物理治療
胡智坤
文山特教學校職能治療師
秘書處
周淑菁
創會理事長暨秘書長
王月惠
會計
陳玟聿
出納
沈昱綾
行政專員
陳佳昕
行政助理
